一、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第一,在统筹推进建设上有差距。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统筹协调推进,但目前各自为政的情况仍较为突出。一是新村规划缺乏统筹。团结镇部分村已编制了新村建设规划,但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不足,规划标准也偏低,并且基本是一村一规划,缺乏通盘考虑,无法体现整体效应。二是建设投入缺乏统筹。近年财政投入大量资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但投向相对较为单一,如2015年朝天村、福禄村政府补助项目近70%资金投向了道路和水利设施建设或维护,对直接关乎农民生活的教育、文化、医疗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较少,特别是社会保障与城区差距较大,保障面不够宽,保障标准也较低。三是部门协作缺乏统筹。对于新农村建设,各职能部门均有一定的政策或项目,但齐抓共建的机制尚未健全,难以形成建设合力。
第二,在更新思想认识上有差距。新农村建设重点在“新”,但一些“旧思想”仍然根深蒂固。一是“简单化”思想严重。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管理,甚至认为新农村建设短期就可完成,对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二是“一刀切”思想严重。农村条件千差万别,新农村建设也不能“一招鲜、吃遍天”。市上曾提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四改四化”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但绝不是鼓励基层盲目地“争项目、争资金”,脱离自身实际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三是“顾眼前”思想严重。在新农村建设中,哪里容易抓哪里的现象还较为突出,对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如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等问题,缺乏足够重视和得力措施。
第三,在发挥主体作用上有差距。农民是新农村建设主体,建设的成败核心和关键都在能否发挥农民主观能动性,在这方面仍有较大的进步空间。一是主体意识不强。在推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我们发现,大多村民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内容和措施了解不够,总认为就是政府“包打天下”,“等、靠、要”意识还比较严重。二是主体能力有限。当前,团结镇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不高,部分村比全市、全区平均水平还有很大差距,不断增长的教育、医疗、生产资料支出,导致部分家庭负担较重,并且一些村民文化水平、技术能力较低,这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参与村民建设的能力。三是主体利益保障不足。一些惠农政策缺乏配套措施,对农民保障力度、实惠力度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第四,在激励村组干部上有差距。村组干部是落实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力量,但对于如何激发这一群体的积极性,缺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一是村级债务分散精力。长期以来,农村基层干部面临两大难题即集体经济空壳和村级历史债务大,耗散了村干部大部分精力,因此建设成效不明显。二是任务繁重疲于应付。由于村干部职数精简,而新农村建设事务较多,难以做到面面俱到。三是工作困难削弱斗志。建设新农村是个新课题、大课题,实施难度较大,实施周期也较长,村组干部容易滋生畏难情绪,影响工作开展。
二、新农村建设要避免“四个误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总结以往工作经验教训,我认为,新农村建设应避免以下“误区”。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避免“各自为政”。为避免新农村建设“见子打子”“重复实施”,必须加强工作组织领导,走出“政出多门”“各自为战”的误区。要把新农村建设纳入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确立为“一把手工程”,对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集体决策,定向把关。要集思广益,认真制定新农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形成新农村建设合力。特别要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统筹规划和组织农村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在引导农民自主建设新家园的同时,激励更多的社会资源涌向农村。
二是要完善系统规划,避免“盲目投资”。当前,部分同志简单地把新农村建设理解为村村通广播、村村有电视、村村铺柏油路、村村用沼气等等,大有“一哄而上”之势,这显然有失偏颇。要走出“一哄而上”“盲目投资”的误区,必须搞好顶层设计,整体规划。要按照“立足现实需要,着眼长远发展,适当超前设计,突出建设重点,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步推进”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应成立新农村建设方案论证领导小组,在广泛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建设规划,确保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长远性。要集中财力办大事,根据各村新农村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加强资金协调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力争投入一批,建设一批,成功一批,推广一批,群众受益一批。
三是要着眼长远发展,避免“急功近利”。新农村建设中要注意防止只顾眼前利益、不考虑长远需求,重视“硬件”建设、忽视“软件”建设等问题,要坚决避免急功近利的误区。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和“大系统”的观念,将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长远建设,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在实施农田水利、农村道路、通信设施等建设方面,既立足当前需求,又要着眼长远发展需要,力求做到一次投入、长期受益,特别是对于朝天村、福禄村等政府补助基础设施项目较多的村,更要防止出现因在建设速度上盲目攀比而导致基础设施脆弱、易老化,系统不配套等问题,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实施社会事业方面的场所建设,要在“一场多用”、“一室多用”上做文章,围绕农民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场所的功能。
四是要突出建设重点,避免“贪大求全”。新农村建设不能各个项目齐头并进,必须区分层次,先点后面,逐步完善,防止出现“好高骛远”“贪大求全”的误区。应根据全镇的产业发展规划和小城镇建设规划,由易到难的培育、发展形成一些具备发展潜力的村,并在摸索出一套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发展能力和实际需要,再发展一批,走出以点带面的新农村建设之路。要结合农民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要高度重视人才建设,充分发挥农村“能人”在新农村建设的“领头雁”“生力军”作用。
三、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第一,要着力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保障机制。要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综合、高效的领导机制和经常性调研机制,健全农民群众参与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要坚持规划先行,从城乡一体化出发,抓紧研究制定全镇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各个专项规划。要发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帮扶互助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机制。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农村金融改革、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方面的改革措施,为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第二,要着力构建农业“接二连三”的发展机制。加快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依托自贡·中国玫瑰海等综合性农业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向农村投入。要充分发挥“团结镇生姜”地理标志、团结萝卜等品牌效应,积极争取引进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着力培育特色蔬菜加工产业,尽快形成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为新农村建设夯实产业基础。
第三,要着力建立以城带乡的反哺机制。要坚持发展农村公共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和建设农村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引导土地、资本、技术、人才等各种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配合上级党委政府落实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城乡同工同酬,使农民工在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与城区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要积极探索村企、镇企合作模式,争取实施重点小城镇和农民新村建设。
第四,要着力构建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农业发展,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健全农村产业服务机制,大力推广农村新科技。加大各村、特别是朝天村精准扶贫力度,对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贫困人口,通过统一规划,实行易地搬迁、整体开发式扶贫。要积极降低农民生产成本,严格监控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及质量。可探索建立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共同参与的农村特色产业风险基金。
第五,要着力建立新型农民的培育机制。进一步巩固农村义务教育,配合区教育部门加大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力度,逐步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协调区级农口部门,大力实施农村技能培训,并结合农民自身实际,组织相关农户参加各类技能考核考试,为新农村建设解决“谁来干”的问题。
第六,要着力探索建立农村服务网络和服务中心。要逐步将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如书屋等纳入农村服务中心,实行统一化、规范化、网络化、标准化管理。要建立并落实农村新型社区管理制度,培养和选拔一批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致富能手担任村干部,完善村民自治民主管理,逐步在农业技术推广、治安调解、计划生育、文化协管、基础设施维护、环境整治和保护等方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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