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人身关系可以选择适用法律吗?
1、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三条,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第二十四条,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夫妻一方可以选择不离婚吗?
离婚有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前提是双方协议好后,在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必须到原来登记结婚地方办理,从哪里结婚,到哪里办理离婚手续。
2,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立案需要身份证、结婚证、诉状。要求与对方离婚并分割财产,解决孩子问题。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可以在现在的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一方想离婚,可以主张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核实后如果认为双方感情却已破裂,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破裂,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但是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隔6个月,如果再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因此,可以说,如果一个人想离婚,没有离不了的。如果真的不离婚,要捍卫婚姻,为了孩子,也是为了自己的感情,你必须尽最大努力和你对象沟通,通过法院给他做工作,挽回他的心,避免他再次起诉。
如果的确无法挽回婚姻,第一次离婚时适可而止,向他要部分费用和孩子抚养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