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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动植物资源,离不开公安机关的悉心守护。冬去春来,日暖花开,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非法捕鱼、捕鸟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现象偶有发生。兴安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精干警力,利用村辅警的工作优势,加大对全县辖区临江河林区的巡逻频率和力度,并取得成效。4月13日,兴安县界首镇有3名男子相约用仿枪弹弓捕杀野鸟“加餐”,被民警逮个正着,因涉嫌非法狩猎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案情回顾
当日凌晨1时许,界首派出所值班人员正在辖区内开展常态化巡逻工作,当巡逻到兴田村委仰田村时,村辅警发现有几个人影鬼鬼祟祟地在密林里缓缓移动,行踪十分可疑。民警和村辅警凭着职业的敏感性,悄悄地躲在树林后隐蔽观察,原来是有3名中年男子忽明忽暗地打着手电筒,扛着仿枪弹弓在打鸟!这简直是胆大包天!民辅警们迅速出击,在现场一举抓获黄某、肖某共2名涉嫌打鸟嫌疑人,查获仿枪弹弓4杆,钢珠3包,缴获非法捕猎所得的各种鸟类数十只。当场缴获的作案工具及野生鸟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弹弓已被列入禁用工具,用弹弓打鸟,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据了解,这些被捕杀的野生鸟类中有“白头鹎”和“干枝鸟”,均为受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打鸟”用的仿枪弹弓收缴的野生鸟类经工作,另一名同案犯蒋某,于4月14日上午主动来到界首派出所投案。经查,黄某等3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一条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3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蒋某指认非法狩猎的鸟类警方提醒,如果发现有人在偷猎野生动物,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让我们一起保护生态环境。来源:平安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