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深海
5月15日晚间,交大昂立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兴华”)《关于辞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函》。
公告显示,2023年4月27日,公司向中兴华寄送了《解除相关业务约定书的通知》,解除与其签订的业务合作相关合同(《审计业务约定书》(【2023】第430240 号)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兴华【2023】第43024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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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尽早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一直在和包括但不限于中兴华在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协商,希望尽快推进审计工作。
2023年5月12日,公司收到中兴华《辞任函》,中兴华认可双方上述业务合作的相关合同已解除,并向公司提出辞任。
雷达财经注意到,今年1月12日,交大昂立发布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拟聘任中兴华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这意味着聘任仅4个月,中兴华便提出了辞任。
在目前交大昂立尚未披露2022年年报的情况下,审计机构先行“撂挑子”,迅速引起了监管机构的关注。
5月15日晚间,交大昂立收到了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监管工作函。监管函指出,5月12日公司收到中兴华关于辞任2022年年报审计的函件,截至目前公司未就上述事项披露相关董事会决议,也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请公司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补充披露该事项应当履行的决策程序、实际履行情况及其合规性。请公司全体董事逐一发表意见,请律师就该事项出具专项意见。
同时,上交所要求公司应严格按照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充分论证所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并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尽快依法合规选聘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履职尽责,采取必要的措施,审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等情况,并发表审查意见、独立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5月12日,交大昂立还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未按时披露年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3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天眼查显示,交大昂立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7.75亿元,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食品及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2001年公司顺利IPO,成为国内“保健品第一股”。但近年来,交大昂立的经营业绩持续下滑。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6亿,同比增长9%;实现归母净利润3717.8万,同比下降59.9%。
根据业绩预告,2022年交大昂立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