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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交警@所有驾驶人,以下行为需注意……

2023-06-25 12:22:19 转载出处:贵阳网


(相关资料图)

6月20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民警联合区公安分局长岭派出所民警在数博大道观山东路与长岭南路交叉路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三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含网约车及6座以上载客汽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和治理。

“你好,我是交警八大队民警,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依照‘交安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20元记1分的处罚。”现场一位摩托车驾驶人及几位驾驶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的驾驶人因未佩戴头盔骑行,被交警开出罚单。

对于几位因没戴头盔被拦下后及时把头盔从车上拿出来戴好的骑行者,交警也采取柔性执法的方式予以警告:“现在你把头盔戴好,因为是第一次就不罚款了,骑车一定要注意安全!”

一位未佩戴头盔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表示,自己不知道车筐里的头盔如何取出,交警也耐心提醒,头盔在扫码取车时进行解锁。

在当天的行动中,交警还对几名将电动车骑到马路中间甚至左侧快车道的驾驶人予以警告或处罚,并提示:为确保行车安全,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骑行时应靠道路右侧行驶,如果需要掉头或左转,应在路口的人行道上下车推行到对面后再继续骑行。

据了解,此次观山湖交警专项整治旨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分为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两个阶段,其中集中整治时间为6月19日至6月30日,长效管理时间为7月1日起至长期。将在辖区各事故易发路段、时段,针对逆行、“两闯(闯红灯、闯禁行)”、“一盔一带”“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醉驾、“多人骑行”、违反规定载人、违法变道(掉头)、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行人违法、不礼让斑马线、车辆违停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进行面对面安全驾驶知识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安全参与者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形成高压严管态势,进一步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截至目前,专项整治行动累计出动警力200余人次,警车60余辆次,警用摩托车70余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0余起,查扣违法三车40辆。

来源:观山湖融媒体中心

作者:郝涌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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